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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志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6-05-2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明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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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陈志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志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志文利用担任银川市城区组织部副部长、兴庆区副区长、银川市招商局局长、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杨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